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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干部的法治能力

发布日期:2020-12-01

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,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,了解法律、掌握法律,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提出明确要求。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,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的信仰。

 做法治的崇尚者。“官不私亲,法不遗爱,上下无事,唯法所在”。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、推动者、实践者,也是示范者、引领者、保障者,其法律素质的高低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强弱,直接决定着其依法治理、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水平。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,加强法律知识学习,提升法律素养,理解法治精神,强化法律思维,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,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,筑牢法治理念之基。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带头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,自觉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、法治精神来规范自己,把党纪国法作为不可逾越的“高压线”,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、在法律的框架内从政。

 做法治的遵守者。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”。只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将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才能不断提高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、依法办事的能力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法治建设没有特权和例外的观念,从自身做起,严格约束言行,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、法律底线不逾越,在任何时候、干任何事情都以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尺和行为准绳,决不以权压法、以言代法、徇私枉法,使法律成为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。

 做法治的行动者。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”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习惯性地运用行政思维和行政手段,转向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,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,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化解矛盾、推动发展、维护稳定的能力。在履职尽责的工作中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、作决策,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、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、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,做到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,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律保障。



文章来源:《中国组织人事报》 作者:胡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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