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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夯实乡村治理根基

发布日期:2020-01-15

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“建设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”。基层治、天下安,乡村治理是否有效,不仅关系乡村能否顺利实现全面振兴,更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河南乡村治理进入快车道,治理体系不断完善,治理水平显著提升。但仍存在村干部年龄偏大、知识结构单一、新旧矛盾纠纷交织、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感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,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。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需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效果导向,进一步探索创新乡村治理实践。

 以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为突破,释放乡村治理新潜力
  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向来是农村基层工作重点难点,不仅是乡村矛盾分歧产生比较集中的根源地,也是实现乡村振兴、推动治理转型的突破口。
  积极稳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,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,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,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。深化农村承包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在严防承包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基础上,引导承包权、经营权利益合理分配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,在长垣试点基础上,率先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的操作细则。
  理顺权责关系。推动县(市)级政府科学精准放权,强化乡镇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,增强乡镇政府在解决社会矛盾、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的作用,有效解决放权后权力运行、权责匹配和有效监管问题。开展“政经分离”改革,合理划分村支“两委”权限和职责,推动村党支部回归基层党建主业,村民委员会回归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,集体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职能。
  深化镇街机构改革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,综合地域特点、经济发展水平、人口数量及流动趋势等因素,划分为不同类型,优化党政、管理、服务、保障等机构,强化服务群众、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责。倡导镇街事情镇街办、镇街权力给镇街、镇街事情有人办,推动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,整合执法资源,构建统一执法平台。

 以德治法治自治融合为关键,优化乡村治理新环境
  由于社会结构深刻变动、思想观念深刻变化,自治、法治、德治单一施策难以见效,必须上接天线,下接地气,多管齐下、多策并举。
  激发自治活力。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,全面完善“四议两公开一监督”等民主治村工作程序,探索民选、民议、民建、管“四民”农村项目建设新模式,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沉。充分利用亲情、熟人等社会关系,建立家族调解员、村民小组调解员、村居调解委员会三层调解网络,以“情”调处家族内部涉及财产、团结、道德等方面家庭纠纷,以“理”调解涉及地界、土地等方面邻里纠纷,依“法”调处村内涉及村务决策、农村财务、征地拆迁、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纠纷。
  厚植德治土壤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从传统道德规范中提炼总结“诚、孝、俭、勤、和”新民风规范,融入日常管理、道德建设之中。注重发挥儒家思想的教化功能和思想启蒙,增强村民对国家的整体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。加强乡风文明,推进移风易俗,全面建立行政村“一约四会”。实行村民积分与创业、就业挂钩的“征信认证”模式。
  推行依法治村。加大普法宣传教育,增强群众法治观念,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。全面推广“新枫桥经验”,健全多元化化解矛盾、零距离服务群众新机制,推动律师法律服务、公证法律服务、法律援助全覆盖,逐步形成乡镇有一个法律顾问团、村委会有一个律师诊所、农村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、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的“四有”格局。

 以人才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,打造乡村治理新队伍
  夯实乡村治理根基,最重要的是充实基层治理力量,汇聚各类人才资源,发挥好“火车头”作用,让人才的“流”与“留”激发乡村治理活力。
  提升“一专三化”水平。结合村“两委”换届,统筹城乡各类人才资源,畅通内选、外引、选派、返聘渠道,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,尽早实现专职化。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梯队建设,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文化和年龄结构,重点选拔一批年龄在50周岁以下、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,不断提升村“两委”班子年轻化、知识化、技能化水平。
  优化干事创业环境。扩大基层干部提拔任用名额,优先重用优秀驻村干部、大学生“村官”等基层干部。适度提高福利待遇和职业上升空间,鼓励年轻干部主动到基层挂职、任职。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容错免责机制,改变单一“压力性”考核机制,探索群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等措施。
  积极引育实用人才。打好“乡情牌”,发挥新乡贤等人才引领作用,以投资补助、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外出能人返乡创业。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、技术扶持、优先提干或纳入后备干部队伍。细化落实人才服务机制,在住房保障、子女入学、社保衔接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,将福利待遇与服务基层贡献挂钩,确保人才引得来、留得住、有作为。

 以现代信息技术工具为媒介,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
  适应政府社会治理职能下沉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趋势,不断拓展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场景,提升乡村村务、政务、党务等信息与服务在线化水平。
  融合完善乡村政府专网。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涉农信息,将地理、人口、农户基础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管理范畴,公开惠农政策、惠农资金、惠民项目、基层组织、三资管理、平安建设等内容,实现全方位、动态式社会服务进村入户。
  提升高效便捷服务水平。以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为牵引,加快“互联网+教育”“互联网+医疗”“互联网+文化”等平台建设,推动数字村务平台与县政务信息网、乡镇电子政务网互联互通,实现县、乡、村三级网络纵向互动,村级实现通知、文件、信息网上查收、传阅。
  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。统筹整合资源,全面推行社会治理网格化,将全省乡村科学划分网格,实现定格、定员、定责。依托镇、社区和村庄网格化服务管理“三级平台”,将解决社保就业、文化教育、卫生养老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其中,实现社情民意全掌握、矛盾纠纷全化解,畅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 

 

 

文章来源: 作者:张长星 弋伟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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