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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

发布日期:2014-02-27

(一)办公室
    承担机关机要、文秘、信访、信息、文书档案、督办检查、会务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机关保密和部内业务的协调工作;负责对全市组织干部部门信访、信息方面的指导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管理、行政事务工作;负责机关退(离)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党务、纪检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干部管理工作;抓好机关政治业务学习;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党的组织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,为部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方案;承担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;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任务,指导和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;主管部刊编辑工作;负责本部新闻宣传及同新闻机构的联络工作;承担部领导交办的重要文件、领导讲话等有关文稿的草拟工作;负责指导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。

 

(二)组织科
    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;规划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;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及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、管理和活动方式;承办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设立和撤销党委、党组的审批工作;指导全市组织员队伍建设;承办跨县、市、区党组织改变领导关系的审批工作;研究和提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、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;承办市党代会和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;参与市人大、市政协换届的有关工作;指导乡(镇)和基层党组织代表大会(党员大会)以及市级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;了解和指导乡(镇)党委的制度建设;研究和指导乡镇党委、国家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;指导全市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。


(三)干部科
    负责考察乡(镇)、市直机关及群众团体的领导班子;考察上述单位的市委管理干部以及各部委、局的干部人事科(股)长和人大、政协、党群部门的股级干部;对以上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、交流和退(离)休等问题提出建议;负责审核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、工资、待遇报批等有关具体工作;综合协调、研究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;承办干部的调配、交流及安置工作;负责和协调军队副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;配合、协助青年干部科考察并提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意见;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委(组)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情况,并提出工作建议;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基层党委(组)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;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及党群系统其他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工作;指导全市干部任免、调配、档案、统计、计算机系统建设工作。

 

(四)青年干部科
    负责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市培养、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,落实中央,省委有关方针、政策,制定全市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规划和制度;组织建立后备干部名单,负责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培养锻炼,提出使用建议意见;配合、协助干部科考察领导班子和拟进科级领导班子的优秀后备干部工作;了解掌握全市中青年的思想、作风和工作情况;指导协调女干部、非中共党员干部、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。


(五)党员管理科
    负责研究并提出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委有关党员队伍建设方针、政策的意见和措施;主管全市党员的管理、教育和发展工作;负责全市党员的统计和党组织关系及党籍、党费管理;负责全市党员因私出国(境)手续审批的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;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因公出国(境)手续审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。


(六)干部监督室
    负责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方针、政策的意见措施和制度规定,指导全市干部调查审理工作;负责审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、党龄、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;负责与执纪执法、综合监督部门的联系,了解和掌握干部违法违纪情况;承担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;研究加强对股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;承担全市市管干部的收入申报工作;承办部领导交办的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。


(七)干部教育科
    负责研究和提出贯彻中央、省委有关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方针、政策的意见和措施,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;指导全市党员及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工作;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培训;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、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;组织和领导全市干部教育理论研究。


(八)信息科
    承担全市干部统计;整理、制作并向省委和市委提供干部多媒体信息;制定全市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;承担组织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;负责干部、专家、党员和党组织信息的调查、分析、整理和管理等各项任务。


(九) 中共永城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
    主要负责做好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指导、管理和党员音像教材的组织播放工作,承担乡(镇)及行政村党员电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一定的技术服务任务;摄制、发放音像教材。承担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,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,为市委组织部中心工作任务服务。


(十)中共永城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
    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方针、政策,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检查、指导、综合、协调,对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工作建议;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政策、规定;会同有关部门选拔、管理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活动,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专家人才库建设工作;宏观指导、组织协调选派、配备科技副乡(镇)长工作。


(十一)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
    贯彻和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市委有关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;负责大学生村干部的选拔、教育、培养、考核、管理工作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村干部有关待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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